2014年2月25日 星期二

同步10週年

上週六( 215)是我與幾位弟兄姊妹受浸10週年的日子,10年來,與教會弟兄姊妹經歷各種高高低低,特別是在基督門徒福音會內有機會認識神的名字 雅偉,這是很寶貴的,因聖經明明說到︰
2:21到那時候、凡求告主名的、就必得救。
過往神還沒有開我們的眼,「求告主名」只是向耶穌禱告,但我們既向耶穌禱告,卻又奉耶穌的名而求,十分混亂不清。可是我們大概已習慣了,也不會覺得有甚麼問題。神會這樣看嗎?
聖經告訴我們神是很認真的 (如︰神對罪的不妥協、使徒行傳中看到早期教會的弟兄姊妹需甘心樂意的凡物公用等),我可以得過且過的認識神嗎?
感謝神,當我們認真查考使徒行傳221節,就看到其實是出自約珥書232節︰
到那時候、凡求告雅偉名的就必得救.因為照雅偉所說的、在錫安山耶路撒冷必有逃脫的人、在剩下的人中必有雅偉所召的。」
這裡不是求告神、不是求告主,而是明說「雅偉的名」,你能明白認識神的名字的重要嗎?
感謝神讓我們有對神話語認真的牧者和弟兄姊妹,期待再一起多走數個十年!
(怎麼想起白花油的「來簡約地愛多八十年」……)

1 則留言:

  1. 記得一次跟不認識神的朋友一起,聽到人家向耶穌禱告,同樣提出了這個問題: 既向耶穌禱告,卻又奉耶穌的名而求,他們在說什麼?

    這個問題連不認識神的人都能提出,我們就更加需要明白問題所在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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